首 页 投资环境 重点新城 投促动态 财经资讯 产业园区 招商资源 投资指南 企业服务 图说通州 English Korea

  热点新闻  
·中关村通州园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
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
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
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批申请
·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
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
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
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
  推荐新闻  
 
当前位置:Home>投资指南>政策法规>
薄熙来:“两税合一”后有些外企需重认定
 发布时间:2007-03-12
商务部部长薄熙来3月11日表示,在“两税合一”以后,“有些外资企业的身份需要重新认定”。
  薄熙来在回答“假外资”现象能否改观的问题时说,在总体健康和成功的改革开放过程中,也存在一些个别现象(指“假外资”)。对此,“有些外资企业身份需要重新认定”。在经济体制逐步健全的过程中,这些都是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。所谓“假外资”,一般指那些在“两税合一”之前,为享受外资企业优惠税率,由境内资本在境外注册成立的企业。
  他表示,目前尚未得到去年我国贸易顺差的具体数字。在平衡贸易顺差方面,“政策制定的趋向是寻求贸易平衡,抑制过大的贸易顺差———但中国的顺差是结构性,我们要积极研究应对。”
  薄熙来说,“两税合一”对各种类型的企业会产生不同影响,但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开放的市场环境,对大家都有利。“中央政府和各部门对‘两税合一’是非常慎重的,考虑了方方面面的意见。总的感觉,这个政策的出台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,对企业总体来说也很有利。而且,对于中央政府而言,这项改革的出台是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,是‘花钱买公平’。中央政府并不是为了从某方面多收一些钱,而主要是立足体制创新,力争营造一个更好的市场环境。”
 



编辑:blx  文章来源:中新网  
↑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↓

 

Copyright © 2006-2008 www.bjtzzs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
中国·北京通州投资促进局 版权所有